注意事項
小費說明
- 給予服務人員小費是全世界通行的社會習慣之一,在國外旅行大多有付小費的習慣,是一種風度的表現。
- 領隊、導遊、司機小費:每位貴賓每日300元(台幣)×天數。
行前必讀
行程提醒:
- 本行程最低出團人數為16人以上(含),最多為45人以下(含),台灣地區將派遣合格領隊隨行服務。
- 符合下列狀況之貴賓,請務必於報名時主動告知業務人員,讓我們為您提供專業的建議及安排。若在出發前3個工作日內臨時提出需求,將可能收取必要費用。
- 年滿70歲或行動不便之貴賓,且無親友陪同者。
- 未滿18歲,且未與法定代理人一同報名參加旅遊行程者:須將旅遊定型化契約書,提供給法定代理人簽名,報名始為有效。
- 孕婦:懷孕旅客需主動告知懷孕週數及胎數,並隨身攜帶醫師開立註明預產期診斷證明文件,懷孕27週以上(各家航空公司規定週數略有不同,請旅客依照參加的行程所搭乘的航空公司規定)之旅客,需於3個工作天完成申請,備妥「適航申請書」、「診斷書」,經由航空公司醫務部門審核,同意適航後方可搭機。航空公司不接受懷孕36週以上單胞胎及懷孕32週以上多胞胎孕婦搭機(各航空公司規定略有不同)。若因旅客隱瞞自身孕期或身心狀況,導致航空公司航程受影響,因而產生之成本,航空公司將保留法律追訴權。
- 攜嬰幼兒同行者。
- 特殊餐食者(如素食餐):海外團體餐食之安排,無法如同在台灣般豐富且多變化,建議自行準備罐頭或泡麵等,以備不時之需。
單人報名者:飯店房型以兩人一室為主。單人報名者,本公司將盡量安排同性別旅客同房;若指定單人入住,將提供標準單人房,並請按房型補足單人房價差,實際價差費用以當團說明公布為準。
- 住宿酒店:皆以二人一室為主
- 若加價需求單人房:將提供標準單人房,若需要單人入住雙人房型,請洽業務確認加價費用。
- 日本房型說明:日本除和式房外,皆為兩張小床,一大床房型因每間飯店規格不同,房型大小可能不一致。
- 三人房:三人房型間數不多,通常會使用加行軍床做對應,行軍床非正規單人床,原房型在加床後空間會變窄,若無需求到三人房時,請分一人出來將會以標準單人房做對應,敬請知悉。
- 特殊住宿需求:旅客如需求特殊房型、樓層、非邊間或連通房等,我們將向飯店提出,但因每間飯店規格不一致性故無法保證飯店一定可提供,最終之情況需於辦理入住時使得確認。
- 役男:須向相關主管機關申請出境許可。
- 非本國籍旅客:本行程所載之相關規定,對象均為持中華民國護照之旅客,若您擁有雙重國籍或持他國護照,請自行查明相關規定,並事先請告知您的業務人員。
- 本行程為團體旅遊,誠請各位貴賓遵守團體集合時間。
- 為顧及旅客之人身安全,恕無法接受於旅遊期間脫隊之要求;若因此而無法滿足您的旅遊需求,建議您選購套裝自由行。
- 為維護旅遊品質及貴賓權益,在不變更行程內容前提下,將會綜合當地實際食、宿、交通等情況,為貴賓們調整並妥善安排旅遊行程順序,實際安排依行前說明會資料為準;旅遊期間若遇塞車、天災等不可抗力之因素影響,將以行程安全順暢為考量,斟酌調整餐食及旅遊行程,請貴賓們諒解。
航班行李:
- 請於班機起飛前2~3小時抵達機場,以免擁擠及延遲辦理登機手續。
- 領隊或送機人員將於機場團體集合櫃台前接待團員,協助完成辦理登機手續及行李托運。
- 托運行李規定各航空公司依行程和搭乘艙等不同,免費托運行李計算方式:飛往日本航班每位可托運1件限重23公斤的行李,另可手提一件限重7公斤的行李。若超過規定額度,旅客需依航空公司規定額外自付加收費用。(實際仍請依航空公司公告為準)
- 進入海關後,請掌握免稅品購物時間,勿耽誤登機。
- 團體座位由航空公司安排,不適用於出發前預先選位,也無法確認座位相關需求(如靠窗、靠走道等),且座位安排乃依英文姓名依序排列,同行者有可能無法安排在一起,領隊將盡最大協助,若無法滿足您的需求,敬請參團貴賓諒解!
住宿飯店:
- 本公司對同等級之飯店入住選擇有最終決定之權利。
- 各國飯店因公共安全因素,多有禁止於房間內吸菸規定,若因個人行為而產生罰鍰,則個人須自行負擔。
- 部分飯店房內有提供電熱水壺,僅供入住旅客煮水用,不可放入任何物品(如:咖啡粉、茶葉、火鍋料、泡麵…等),並切勿將熱水壺置於電磁爐上加熱。
- 所有飯店設備,如有使用方面之疑問,請務必詢問領隊或飯店人員,否則造成危安問題或毀損時,須負相關責任。
- 考量安全問題,房間內請避免使用多插頭延長線,以免電壓負荷過大。
- 游泳池未開放時請勿擅自入池游泳,並切記勿單獨入池。
- 房間內的吧台上零食、冰箱內酒類及飲料等,皆需付費,退房時需至櫃檯結帳。
進入飯店房間後,請隨時將房門扣上安全鎖,並優先確認飯店緊急出口的位置及逃生路線,以策安全。使用浴室時請特別注意安全,保持地板乾燥以免因滑倒發生危險。
請勿在燈具上晾衣物,切勿在床上吸煙,若聽到警報器響起時,請由緊急出口迅速離開。
安全守則:
- 參加團體旅遊期間,請遵守領隊所宣佈的注意事項,聽從工作人員指揮。夜間或自由活動時間如欲外出,請告知領隊或團友,並應注意安全。
- 孕婦及患有心臟病、高血壓或其他等慢性疾病的旅客,請衡量自身狀況,請勿勉強參加具有刺激性的活動,如:水上活動、溫泉…等,避免增加身體負擔。
- 搭乘船隻或前往戲水請務必穿著救生衣,並勿超越安全警戒線。
- 財物及重要證件請妥善保管並隨身攜帶,勿放置行李箱內、飯店房間或車上。切記在公共場合財不露白,購物時也勿當眾取出整疊鈔票。
- 建議旅客自行攜帶常備藥品。如:胃腸藥、感冒藥、暈車藥、個人慣用藥品…等;若有特殊藥物,請提前告知業務並攜帶藥物相關證明文件。
- 搭車時請勿任意更換座位,頭、手請勿伸出窗外,上下車時請注意來車以免發生危險。搭乘纜車時請依序上下,聽從工作人員指揮。
- 行走雪地及陡峭的道路時,請謹慎小心。
退稅規定:
- 入境日本未滿6個月的短期停留外籍人士。
- 標示「Japan. Tax-free Shop」的店家。
- 需於「同日、同一商店」累計消費,須滿未稅金額5000日圓,即可退稅10%。(部分商家會收取手續費,故退稅金額有所變動時,以該商家規定為準。)
- 消耗物品(如食品、藥妝)退稅後,請包裝於「免稅專用透明膠袋」內,禁止於日本境內使用。
- 結帳時出示護照,即可支付免稅後金額。
簽證護照
※護照注意事項:
- 護照不得有汙(破)損、缺頁、擅自增刪、塗改、加蓋圖戳、或擅貼貼紙。
- 護照效期須至少有「自返國日起算六個月以上」之效期。
- 特殊身份(例:軍警人員、役男...等),出國須申請許可之職業,出國前請務必經相關單位申請「出境許可」(出國當日請務必攜帶相關文件備查)。
- 役男(即自1月1日起算已屆十九歲之年,尚未履行兵役義務者)於短期出國前,應持護照向戶籍地鄉、鎮、市、區公所或各直轄市、縣(市)政府,申請「出境許可」,或從內政部役政署官網,線上申請出境核准。
- 護照末頁如有「持照人出國應經核准」、「尚未履行兵役義務」註記者,於身份改變或退伍後,須持相關證明或退伍令及護照,至外交部領事事務局或其辦事處辦理「註銷註記」,方可出國。
- 所持有之中華民國身分證登載內容已變更者(包括:姓名、身分證字號、出生日期、受管制入出境身分等),而與原有護照登載內容不同時,或持照人之相貌變更,與護照照片不符時,皆須重新申辦護照,始可出國。
- 所持護照如曾向警政單位申報遺失備案者,則原護照已無效,須重新申辦護照,始可出國。
簽證:
- 持中華民國護照進入日本為免簽證。但護照需有有效期六個月以上。
- 日本政府對入境日本國內之台灣居民,實施免簽証措施規定如下:
- 持有效台灣護照者(僅限護照上記載有身分証字號者),護照效期是否在返國當天算起六個月以上。
- 赴日目的以觀光、商務、探親等短期停留目的赴日時(以工作之目的赴日時,則不符免簽証)。
- 停留期間不得超過90日。
- 出發地、入境地點無特別限定。
申請入境日本時須自行舉證符合以下條件:
- 需持有有效護照。(且在有效期內返回本國或僑居地者)。
- 申請人所提出的入境目的與從事的活動需一致,且須符合日本國的出入國管理及民認定法(以下稱‘入管法’)所規定的短期停留之停留資格及停留期間。(特別是經常出入日本國者,以訪問親友為目的等進入日本,須詳盡的說明在日本停留期間的活動相關內容及與親戚、友人之間的關係)。
- 申請人不曾違反入管法第五條第一項各號之相關法令而被判刑者。(因逾期居留日本被強制遣返而尚未經一定期間者、違反相關法令被處一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或是曾入監服刑等者,有以上拒絕入境相關事由而被日本強制驅離過者)。
- 但是,符合上述條件者也並不表示一定可入境日本,敬請留意!
相關規定請參考日本交流協會網站各項說明。或電洽02-2713-8000。
其他:
- 役男出境注意須知
- 役男定義:役男係指年齡屆19歲之年1月1日起,至36歲之年12月31日止,「尚未履行兵役」之具我國國籍在台灣地區曾設有戶籍男子。
- 年齡計算:當年-出生年(例:民國106年-87年次=19歲,87年次出生之役男,於民國106年期間,兵役年齡皆為19歲)。
- 須親自事先向相關(主管)機關單位申請短期出境許可,有關役男申請流程、法令限制,相關應備文件或申請許可之認定,均應依政府機構或現行法令規範辦理。
内政部役政署網站(網址:https://www.nca.gov.tw/)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網址:https://www.boca.gov.tw/)
- 若有未盡之處,悉依役男出境相關法規、主管機關函釋或公告辦理。
2.雙重國籍或非中華民國國籍者
- 本行程關於護照、簽證相關規定之說明,均係針對持中華民國護照之旅客,若貴賓擁有雙重國籍、或持非中華民國護照者,請先自行辦理並查明所持護照入境「旅遊地」及再次入境台灣之簽證及相關規定;如您具備前述情況者,請於報名時即告知您的服務人員前述資訊。
3.持非中華民國護照再次入境台灣相關資訊,請向外交部領事事務局查明(網址:https://www.boca.gov.tw/)
4.駐日本代表處(台北駐日經濟文化代表處)
館址:20-2, Shirokanedai 5-chome Minato-Ku, Tokyo 108-0071, Japan
- 日本東京電話:(03)3280-7811
- 緊急聯絡電話:080-6552-4764
- 日本東京傳真:(03) 3280-7934
5. 外交部駐外館處
緊急聯絡專線:001-800-0885-0885
海外救援24小時專線:001+010+886+2-2511-9266
旅遊攻略
1.語言:日語,但簡單的英語也能溝通,日文中有不少的漢字,所以用漢字做筆談,也可溝通。
2.貨幣:貨幣單位為日元,紙幣分別為10000元、5000元、2000元、1000元,硬幣分別為500元、100元、50元、10元、5元、1元。匯率:請參考台灣銀行網站(https://rate.bot.com.tw/)。
3.時差:格林威治標準時間+9小時,比台灣快1小時
4.電壓:日本電壓為100伏特AC,不過日本東部地區的頻率為50赫茲,西部的京都、大阪、名古屋的頻率為60赫茲,各大城市的主要飯店都有100伏特和200伏特的電源插座,但是一般只能夠插入雙腳插頭。琉球為100伏特雙腳插頭。
5.氣候:日本的氣候屬於溫帶海洋性氣候,北端位於亞寒帶,而最南端屬於亞熱帶,大部分地區的雨季約在6月中旬至7月中旬,降雨量比其他時期多。春、秋兩季氣候較為涼爽,需穿外套和薄毛衣。夏季炎熱,以短袖運動服裝等輕便衣著為主。冬季寒冷,請旅客最好攜帶輕便大衣、保暖外套或厚毛衣、防滑及防水鞋子等。
- 季節氣候:冬季【12-2月】,春季【3-5月】,夏季【6-8月】,秋季【9-11月】。
- 參考網站:東京周間氣象、日本觀光振興機構。
6.電話通訊:
- 在台灣打電話到日本:台灣國際冠碼002+日本國碼81+城市區域碼(0不需輸入)+電話號碼
- 在日本打電話回台灣:日本國際冠碼001010+台灣國碼886+城市區域碼(0不需輸入)+電話號碼
- 市內電話:日本到處都有公用電話,特別是在車站和商業區周圍,共分紅、黃、粉紅和綠四種顏色。打公共電話可使用10日圓和100日圓的硬幣以及電話卡。市內電話費為每分鐘10日圓,使用預付電話卡是最方便的方法。
- 電話卡:有500日圓和1000日圓兩種,1000日圓的電話卡可打105次10日圓的電話,大部分電話亭裡設有電話卡自動售卡機,便利店和車站小賣店亦有販售,在風景名勝地區亦出售有製作精美的紀念電話卡,雖然價錢會較貴、且所含的單位也較少,但可收藏。
7.2024 日本國定假日:
2024/01/01 元旦
2024/01/09 成人日
2024/02/11 建國紀念日
2024/02/23 天皇誕辰
2024/03/21 春分
2024/04/29 昭和日
2024/05/03 憲法紀念日
2024/05/04 綠色日
2024/05/05 兒童節
2024/07/15 海之日
2024/08/11 山之日
2024/08/13~16日 盂蘭盆節
2024/09/18 敬老日
2024/09/23 秋分
2024/10/09 體育日
2024/11/03 文化日
2024/11/23 勞動感恩日
8.2014年10月起日本將消耗品列入免稅對象,相關說明如下:
購買流程:
- 買方出示護照》店家製作「購入記錄票」並貼附於護照上》買方於「購入者誓約書」簽名》將商品封箱或封袋。
- 限非日本在住居民,於同一店家同一天購物金額達5000日幣以上,但不超過50萬日幣。
- 購入當日起,30天內須將物品攜帶出境。
- 購買紀錄票及封箱、封袋使用方式:
- 購入記錄票於過日本海關時繳交。
- 需用膠帶封箱、封袋,離開日本前不可拆封或破損。
- 箱子外標明物品內容,並用日文標明「離開日本前勿拆封」字樣。
- 袋子要透明可看到內容物。
- 適用免稅店一覽(貼有TAX FREE LOGO)
- 一般品對象:衣服、服飾、鞋類、包包、珠寶、手錶、球具用品、工藝品
購買流程:
- 買方出示護照》店家製作「購入記錄票」並貼附於護照上》買方於「購入者誓約書」簽名》將商品封箱或封袋。
- 限非日本在住居民,於同一店家同一天購物金額達5000日幣以上(不含稅)。
- 購入當日起,六個月內須將物品帶出境。
- 購買紀錄票及封箱、封袋使用方式:購入記錄票於過日本海關時繳交。
免稅手續辦理方法:
- 到貼有TAX FREE LOGO的商店或百貨公司內指定的免稅櫃檯。
- 出示護照(購物時務必隨身攜帶,法律規定不可以隔天辦理)
- 填寫購買者誓約書,一般品及消耗品如在同一家商店購買,金額可以合併計算但不可以與隔日購買的商品合併計算)。
- 消耗品商品須要裝入指定包裝袋。
- 出境時須要將購買記錄單黏貼於護照上,一併交給海關人員檢查。
- 以上說明為目前發佈內容,若有未竟事宜,但以正式官方說明為準(2014/9/26)
9.駐日本代表處(台北駐日經濟文化代表處)
館址:20-2, Shirokanedai 5-chome Minato-Ku, Tokyo 108-0071, Japan
日本東京電話:(03)3280-7811
緊急聯絡電話:080-6552-4764
日本東京傳真:(03) 3280-7934
10.外交部駐外館處
緊急聯絡專線:001-800-0885-0885
海外救援24小時專線:001+010+886+2-2511-9266
海關規定
出境注意事項:
1.貨幣限制:
新台幣:現金不超過100,000元。
外幣:總價值現金不超過美金10,000元(旅行支票、匯票不計)。
人民幣:現金不超過人民幣20,000元。
如所帶之現金超過限額時,應主動向海關申報。
2.國外使用信用卡消費非常方便,避免攜帶過多現金之風險,建議可多利用信用卡消費。
3.液體、膠狀及噴霧類物品限制:
4.為維護飛航安全,凡搭乘國際線班機(含國際包機)之出境、轉機及過境旅客所攜帶之液體、膠狀及噴霧類物品實施管制。
5.所有旅客隨身攜帶之液體、膠狀及噴霧類物品其體積不得超過100毫升,並要放入不超過1公升、且可重覆密封之透明塑膠袋內。
6.旅客攜帶旅行中所必要但未符合前述限量規定之嬰兒奶粉(牛奶)、嬰兒食品、藥品、糖尿病或其他醫療所需之液體膠狀及噴霧類物品,經向安全檢查人員申報,並獲得同意後,可不受前項規定的限制。
出境或過境(轉機)旅客在機場管制區或前段航程於機艙內購買或取得前述物品可隨身上機,但需包裝於經籤封防止調包及顯示有效購買證明之塑膠袋內。
7.為使安檢線之X光檢查儀有效檢查,前述之透明塑膠袋應與其他手提行李、外套或手提電腦分開通過X光檢查。
防狼噴霧劑不得隨身或手提攜帶上機;搭乘港澳班機亦不可托運。
8.鋰電池禁托運規定:
為免鋰電池短路起火而引發飛安意外,全球航空業規定,行動電源及手機、相機等電子產品之鋰電池僅能放在手提行李中,不可托運,且必須符合一百瓦小時以下的規格限制。若惡意違規者,最多可依民航法處以兩萬元到十萬元罰鍰。
入境注意事項:
可以帶什麼?攜帶物品及免稅品限制
台灣禁止攜帶電子菸及電子菸產品入境。
每人限攜帶酒類1公升、捲菸200支或雪茄25支或菸絲1磅,以年滿20歲之成年旅客為限。
每人可攜帶新台幣2萬元免稅額購物商品。
每人可攜帶之3C產品以五部為上限。
除上述物品外,非處方藥、處方藥、中藥材、隱形眼鏡、具特定用途之化妝品等項目,皆有入境限額,請先行查明法規。
海關查驗行李時應予配合,超額物品誠實申報。超過免稅數量,未依規定向海關申報者,將處分沒收或罰鍰。
勿接受他人託帶物品,以免在海關檢查時遭無妄之災。
團員若有私帶私貨之嫌,領隊有權拒絕隨團報關,以免影響其他團員通關手續。
哪些東西不能帶?禁止攜帶動、植物及生鮮產品
活動物:犬、貓、兔、禽鳥、鼠等。
動物產品:生鮮、冷凍、冷藏肉類及其製品(如香腸、肉乾、貢丸、餛飩、烤鴨等)、含肉加工品(速食麵、雞湯、含肉晶粉等)、蛋品、鹿茸、血清等生物樣材等,包含已煮熟、乾燥、加工、真空包裝處理之產品。
新鮮水果:不得自海外攜帶新鮮水果入境,若違反規定除水果被沒收外,將處3萬至5萬元罰鍰。
土壤:含土壤、附著土壤之植物、自疫區轉運之植物及植物產品、活昆蟲或有害生物等。
肉製品:為防範非洲豬瘟,保護臺灣豬隻健康,旅客違規攜帶肉製品(含真空包裝)入境,將處20萬至100萬元罰鍰。
入境旅客攜帶動植物或其產品,如未主動向關稅局申報或未申請檢疫而被查獲者,除處新臺幣3,000元以上罰鍰外,如有違規情節重大者並將移送法辦。
下機至出關途中請旅客主動將動植物產品丟入農畜產品棄置箱,配合檢疫偵測犬隊執行行李檢查。
旅客檢疫相關規定,可參考【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主題專區-入境旅客專區之「動物及植物產品檢疫」。
出國旅遊防疫安全:
- 出國前,可至疾病管制署全球資訊網查詢國際疫情資訊及防疫建議,或於出國前4至6週前往「旅遊醫學門診」接受評估。
- 旅途中或返國時,曾有發燒、腹瀉、出疹或呼吸道不適等疑似傳染病症狀,請於入境時主動告知機場檢疫人員;返國後21天內,若有身體不適,請盡速就醫,並告知醫師旅遊史及接觸史。
傳染病預防措施:
- 用肥皂勤洗手、吃熟食、喝瓶裝水。
- 有呼吸道症狀應配戴口罩。
- 噴防蚊液,避免蚊蟲叮咬。
- 不接觸禽鳥、犬貓及野生動物。
更多旅遊醫學相關資訊請查詢【疾病管制署全球資訊網】之「國際旅遊與健康」專區,或撥打防疫專線1922(國外可撥+886-800-001922)。